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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動綠色稅制改革 為永續發展奠基
玉山周報 │ 2009-10-29 文/王塗發
 
 
推動綠色稅制改革  為永續發展奠基  賦稅改革委員會(以下簡稱賦改會)於本月十九日決議推動能源稅及碳稅,財政部會後即表示「最快後年實施」。但由於開徵後累計十年稅收高達兩兆四百三十一億元,且油、電、燃氣價格將高漲,各界反彈聲浪不斷,連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也表明反對,行政院乃改口說「沒有時間表」。能源稅開徵議題不僅引發民怨,也凸顯馬政府決策反覆無常。如今為避免影響中國國民黨縣市長選情,行政院更決定選前不再召開賦改會,延至選後再啟動。而這麼做則更加深了人民對「假綠色稅改之名,行變相加稅之實」的憂慮。

 原本賦改會推動能源稅及碳稅,理論上是可以為永續發展奠基的綠色稅制改革,值得肯定。然而,馬政府將其作為「加稅」的工具,則令人遺憾!此乃肇因於馬政府上台這一年多來,台灣的財政急速惡化,國家債務不斷攀升。審計部「20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核報告」指出,實際上國家債務(含潛在負債)高達19 兆多,平均每個國人負債86 萬元(每一就業者負債超過190 萬元)。財政部在上個月(九月)提出的「中長程財政健全方案」中,「推動賦稅革新」策略,包括2011 年起開徵能源稅、調高房屋稅及地價稅,2013 年起調高營業稅,就預計未來八年將增加稅收2780 億元。這就難怪國人對賦改會所提出的能源稅及碳稅,會有「假綠色稅改之名,行變相加稅之實」的認知!

 其實,以綠色稅制改革為永續發展奠基,不僅有理論基礎(綠色稅制具有雙重紅利效果),而且在歐洲的先進國家(如芬蘭、瑞典、英國等)自1990 年起早已陸續實施。這是因為自產業革命之後,全球工業快速成長,消耗大量的能源資源,排放大量的污染物,對全球環境生態產生相當大的負面衝擊,如臭氧層的破壞、溫室效應、酸雨、毒性廢氣物之擴散、海洋與河川的污染、野生生物的滅絕…等。溫室效應造成全球氣候劇變、海平面上升等問題,更已成為1980年代後期以來國際社會最關注的環境議題。這些環境生態問題將對未來的經濟發展產生限制的作用。

 「永續發展」意指滿足當代人的需求而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需求的發展,是兼顧經濟成長與環境保護,並考量跨世代間的社會公平的發展型態。而能源則與永續發展的三個層面(經濟發展、社會公平與環境保護)都有密切的關係。能源是促進經濟成長的動力來源,是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關鍵要素。不過,在生產與消費某些形式的能源時,卻會排放出硫氧化物、氮氧化物等對環境有害的污染物,以及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,而降低環境的永續性。能源稅是將這些環境外部成本內部化,有助於調整產業結構,可發揮促進經濟發展與改善自然環境品質之「雙重紅利」效果。是以歐洲先進國家早在一、二十年前就已採行,為永續發展奠下良好的基礎。

 台灣在過去的工業化過程中,偏重於石化、鋼鐵、水泥、造紙等高耗能源、高污染的能源密集產業之發展。長期以來,這些能源密集產業消耗的能源占台灣總能源消費量的30%以上,但所創造的實質國內生產毛額(GDP)卻占不到4.5%,2007 年更僅占3.17%,卻消耗了35.35%的能源。

 這是導致台灣溫室氣體排放量約占全世界的1%,遠高於台灣的人口占比(低於0.4%)的主要原因。同時,台灣受全球暖化的影響程度,也遠比全球平均值還高。過去100 年來,全球溫度平均上升了攝氏0.3~0.6 度,而台灣依測站位置的不同,平均上升了0.8~1.4 度;未來可能讓沿海區域海水倒灌的情況更加嚴重。此次八八水災,降雨量打破以往的紀錄,造成台灣五十年來最嚴重的災害,若還不能喚醒馬政府積極因應全球暖化造成極端氣候的嚴重問題,則這個政府可真是「麻木不仁」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了!

 台灣必須建構一個低耗能與低碳的永續發展社會,而節約能源與提高能源效率則是必要的措施。能源稅與碳稅的實施,則是加強節約能源與提高能源效率的最佳手段。目前執政黨在立法院擁有超過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席次,正是通過能源稅與碳稅立法的最佳時機;「完全執政,完全負責」,更不該以任可藉口來推託延宕。

 不過,我們必須特別強調,能源稅與碳稅的立法目的,應在於鼓勵節約能源,提高能源使用效率,促進產業升級與潔淨能源之開發,調整產業結構,以營造一個永續發展的社會。換言之,其目的不應在於「加稅」,而應在於進行「綠色稅制改革」,期能收到促進經濟發展與改善自然環境品質的十大策略之一的「雙重紅利」效果。因此,應秉持租稅中性原則,明定所徵收能源稅與碳稅淨額用於補貼低收入戶、提高綜合所得稅免稅額與薪資所得扣除額(照顧中低收入戶與薪資所得者)、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(促進產業結構調整)及獎勵研究發展(如節約能源、再生能源、二氧化碳減量技術之研發)等。同時,為避免重複課稅,應明定施行期間停止課徵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汽車燃料使用費。換句話說,修訂所得稅法與公路法第二十七條,必須與制定能源稅/ 碳稅法同時配套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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